受重伤司机等待急救 120急救车只有司机无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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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6:00 重庆经济报 | |
受重伤摩的司机等待急救,可赶来的120急救车上只有一名司机急救车上咋没医生 由于急救车上没有医务人员,因车祸受伤的摩的司机温治洪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死者家属认为院方对此应负责任…… 摩的司机受重伤 8月4日晚21点50分,江津市白沙镇滨江路白杨湾段。 24岁的温治洪骑着朋友的摩托在此出事,温身受重伤,连说话都比较困难。他的朋友陈滨很快带着几个年轻人赶来。在他们到来之前,出现场的民警已经叫了120急救车。于是他们非常焦急地站在路边等待120急救车的到来。 几分钟后,江津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急救车鸣着笛风驰电掣般驶来。在场的人仿佛看到了希望,因为按照他们在电视中所见到的,只要急救车一到,急救医生就可以迅速对伤者采取医疗措施。 急救车上无医生 急救车很快停在了温治洪面前,但是从车上下来的除了一个司机外,没有人们渴盼的医生、护士。站在一旁的陈滨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连最起码的救护条件都不具备就来救人呢?没有人来得及多想,在民警的帮助下,陈滨迅速把温治洪抬上急救车送往医院抢救。 温治洪是江津市白沙镇长安村二组的村民,今年3月,为了照顾出生不久的女儿温鑫月,温治洪带着老婆孩子从原来打工的广州回到江津,靠开摩的维持生活。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是一家人也还其乐融融。 8月4日,温治洪没有什么生意,下午他就和陈滨等几个朋友在一起玩。晚饭后他们又一起去友缘水吧唱歌。因当天天气太热了,温治洪热得受不了,于是他骑上朋友的摩托向滨江路上狂奔而去。那两天,因滨江路塌方,垮塌边沿用巨石隔离警示,温治洪的摩托撞上了石头,他的头部受到重创。 医院抢救仍身亡 尽管一送到江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就立即对温治洪采取急救措施。但是由于伤势太重,温治洪永远停止了心跳。 温治洪是温锡伦的独子。由于温锡伦夫妇身体虚弱,常年生病,一家五口就指望着温治洪比较微薄的收入过日子。温治洪死后,温家沉浸在强烈的悲痛之中。温治洪的死不仅使温锡伦夫妇感受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生极大痛苦,而且使一家人失去了生活的经济来源。 家属准备告医院 8月5日,温治洪的妻子郑祖英抱着不到一岁的女儿来到江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向该院陈启祥院长反映,温治洪的死与该院的救治不及时有关,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郑祖英的理由主要是该院派出的急救车没有相关的医务人员,没能及时开展对温治洪的救护。她认定,这是导致温治洪死亡的重要因素。 “但是我们一直认为这是她作为死者家属在悲痛之中的一时性起,所以也就没有在意,也只是一边劝她,一边躲着她,不和她们一家发生激烈的冲突。”该医院业务副院长叶先生事后告诉记者。他们都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温锡伦一家会恢复理智,因为即使是抢救及时,温治洪的严重颅脑损伤也不可能有回天之力。 该院陈启祥院长在解释事发当晚该院的120急救车上没有医务人员的原因时感到十分委屈。据他介绍,8月4日晚上21时57分,医院接到有关滨江路车祸的120急救电话,但当时医院的两辆急救车中的其中一辆正送病员到重庆市急救中心,而另一辆正从外地返回。总值班室立即与这辆急救车取得了联系,该车恰在白沙镇街上,与温治洪出事的地点只有5分钟路程。医院方面于是决定让急救车迅速到现场去把伤员拉回来,同时通知外2科的医务人员做好迎候伤员的准备。22时10分,120车将温治洪接到医院,医院随即展开紧张的抢救工作。22时50分,温治洪停止心跳,双瞳散大固定。陈院长认为医院在抢救温治洪的过程中抢救是及时的,措施是得当的,不应该承担温治洪死亡的救护不力的责任。 但是温锡伦一家却表示,120急救车里没有一个救护人员,这与卫生部关于急救车配备的相关政策矛盾,这客观上造成了温治洪的救治时间被拖延,医院显然要对此过错负责。 在料理完温治洪的后事之后,温锡伦一家多次为温治洪的死向江津市第二人民医院讨说法。但是医院方面一直没有明确表示要对此负责。近日,温家作出决定,聘请律师要与江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对簿公堂。本报记者李星辰/文龙在全/图 各方说法 -江津市卫生局医政科刘正华科长表示,由于国家对区县医疗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乡镇医院的医疗救护实际上难以满足群众的医疗救护要求。如果江津市第二人民医院有足够的救护设施,他们也不会派返院途中的急救车去出诊。据悉,这种情况在我市各区县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病员家属因此向医院要求赔偿损失的案例还是第一起。 -沙坪坝中柱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法律上讲,120急救承担了法定的救护职责和义务。江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在派急救车抢救温治洪的过程中显然没有按照有关的规定出车,应该是存在过失要负责任的。但是究竟该医院应该负什么责任,应该承担其家属怎样的损失却是一个难以明确的问题。” -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表示,温治洪死亡不能算医疗事故。医院方面没有在急救车上配备医务人员是否对温治洪的死有影响,给死者家属带来了什么样的经济和精神方面的损失都很难量化。即使上了法庭最后还是要双方协商才能解决纠纷。 小人物之死 年轻的温治洪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农民,在夜里,他自驾摩托车撞上大石头,一命呜呼。在常人眼里,这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毕竟世界上每天由于车祸导致的伤亡人数,足以让繁忙的都市人神经麻木。能够进入媒体视野的车祸新闻,除非是大灾难,方能引起人们善良的共鸣。而24岁的温治洪——一个小人物的死(详见今日本报《特别报道/新闻纵深》版)在村头,也只能让乡亲们叹息一下他的年轻与天灾人祸的无情。 这怪不得谁,也不能怪谁。当温治洪撞成严重的脑损伤的时候,死亡已经是注定。因此,抢救只是形式,只是尽人道主义。但死者的遗孀郑祖英,抱着不到1岁的小孩竟然要讨一个公道:如果救护车里有一名医生,如果救护车里有急救药品,至少,还有一线希望啊。尽管这一线生的希望是如此渺茫,但郑祖英的内心依然被空荡荡的救护车所带来的冷漠伤害得支离破碎。 她徒然地睁着一双白多黑少的眼睛,抬头望天:“为什么电视机里所有的救护车都有医护人员,都有担架,都有氧气瓶?我的男人躺在救护车上,为啥什么都没有?!”这是一个普通公民要求的最起码的生命尊重。 尽管这个农民的所有救护知识,仅仅是从电视机看到的一刹那景象得到的,她惟一的反应也就是问一个简单的为什么。然而就是这最原始发自内心的想法,让她得出一个粗糙结论:如果我的男人不是一个小农民,我相信,救护车里什么都有。 显然,仅仅靠一个质问,奈何不了任何一家医院,因为这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但是,一个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道义冷漠”,难道不该被谴责吗? 拥有救护车的医院就获得了某种资格与标志,一旦院方出动救护车,就应该具有严格意义上的救护资源,它应该随时待命,随时处于救护状态,正如要求站岗士兵枪不离手。一旦上述内容没有得到实施,至少是一种失职;那么这种失职——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呢? 一个没有文化的农妇在遭受人生不能承受之创痛时,提出了最基本的生命尊重,她有权要求公正的待遇。在一个要求文明进步的时代,对一个普通公民的生命尊重,正体现着社会的良心与责任。 冷凌/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