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资”通知有“李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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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6:47 生活日报 | |
本报热线6991166消息 (记者 薛良诚)近日,省城一所小学几位一年级新生家长向本报热线投诉称,学校在开学一周后突然下通知向他们收取4500元的“捐资助学金”,并认为此举涉嫌乱收费。而该校领导对此坚决表示,收取“捐资助学金”这件事子虚乌有。这不由让人疑惑,难道是有人冒用学校的名义下发了这份通知? 据家住省城济钢宿舍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家长反映,他父亲是济钢老职工,他 在这位家长提供的一份加盖该学校公章的“一年级新生收费单”上记者看到,除杂费55元、代收费40元、书费100元、校服费109元、保险费26元、报名费10元外,还有一栏清楚的手写字迹:隔代子女加40元。而这位家长向记者提供的另两份通知上,就是这位家长反映的收取“损资助学金”内容,但未加盖公章。 随后,记者拨通了济钢三小的电话,学校一位副校长对此做出了答复:学校各项收费标准都是经济南市教育局和济南市物价局核准通过的,但并没有收取捐资助学金这一项,他认为这两份通知肯定不是他们学校下发的,同时不排除是假冒的。最后他表示将尽快对此事进行调查。 而记者却从部分学生家长处了解到,第一份关于交纳捐资助学金的通知是学校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取的,是学校一位女科长当面发给他们的;而第二份关于过期不交便视为自动转学或退学的通知则是他们的孩子从学校捎回来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