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卷走定金公司受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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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7: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周晓峰 20日上午,成都吉祥富饶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业务主办周先生再一次来到成都正点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点公司),想追回交给该公司负责人的亲叔叔袁某的4000元运货定金,但最终无功而返。气愤的他拨打本报热线投诉。 吉祥公司:合作运货遭遇骗局 周先生告诉记者,9月7日上午,在正点公司帮忙的袁某来到吉祥公司。由于吉祥公司以前同正点公司有过友好合作,同时袁也是该公司负责人的亲叔叔,周便热情地接待了他。袁称正点公司有32吨货物要运往西藏拉萨,想同周再次合作,不过要周先付4000元定金。经过磋商以后,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周当场付给袁4000元定金,袁以正点公司名义打了收条,加盖了公司的公章,并让周9月8日早上带领车队提货。 9月8日,周带领车队按时赶到提货点后,才知道“运货到拉萨”是一场骗局。周找到正点公司负责人袁来巧要求他对此事负责。 正点公司:家贼难防我不知情 昨日下午,正点公司负责人袁来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叔叔的行为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他不知道在定金条上盖的公章是不是叔叔私自刻的,他不会对这件事情负责。他同时称,自己在这件事情中也是受害人,叔叔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形象,“不知道叔叔还以同样的方式骗了其他公司没有,真是家贼难防,让我断送了很多客户”。他目前也在到处寻找袁某的踪影。 律师说法:鉴别章印真假责任自明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熊鸣强律师称,如果在定金条上盖的章印属于正点货运公司,虽然相互之间不构成合同关系,但正点公司在管理公章上不善,要负相应的民事连带责任;如果在定金条上的章印是私刻公章,袁来巧叔叔的行为就属于个人诈骗行为,与正点公司毫无关系。熊律师建议周先生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章印进行鉴别,以责任进行划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