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4年不愿回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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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7:25 潇湘晨报 | |||
“菲儿啊!你什么时候回来呢?”昨日下午,陈学民夫妇站在长沙市雨花区圭塘村家门口轻轻地呼唤着女儿的名字。4年来,女儿被拐,让这对老人昼夜不安,悲痛万分。然而,此时此刻,远在千里之外的女儿——菲菲(化名)却已身为人母,且不愿回家。昨日,尊重菲菲的意愿,远赴山西的解救小组没有将菲菲带回,解救人员独自踏上返程路。 A 7000元买下菲菲 9月19日,长沙的解救人员来到山西太原,在山西省公安厅办了相关手续后,由朔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耿和旺带领,来到贾庄派出所。 当晚9点,为防止菲菲被转移、隐藏,贾庄派出所所长张礼给菲菲所在的化庄村的支部书记左义打了电话,电话里只说有急事,但没说内容,左义及时赶到所里。 在贾庄派出所,湖南警方、贾庄派出所充分协商后,于9月20日凌晨零点30分在村支书左义的带路下潜入化庄村。 “刘江、菲菲,快起床!有事!”警方唤醒了熟睡的刘江和菲菲。菲菲和她的同居者刘江穿好衣服,被带到贾庄派出所,他们一岁的孩子暂由刘江的二哥照顾。 在贾庄派出所,刘江承认4年前花7000元钱买下了时年14岁的菲菲。 B菲菲不愿回家 菲菲所在的“家”仅有两间平房。房内并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养的七八只羊和一群鸡。据了解,就在这个简单“家”中,菲菲跟一个大她整整10岁的男人已经生活了4年,并且有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儿子。 长沙警方及菲菲的叔叔陈仁亮说明来意,欲带她回湖南。但出人意料的是,菲菲偎依在“丈夫”刘江怀里说:“我不想回去,我怕父亲打,我在这里过得挺好!” 因小孩需要喂奶,菲菲又不愿回长沙,20日凌晨3时,警方只好把菲菲暂时送回刘江家,并由警方监视。 20日上午11时,长沙警方和贾庄派出所人员再次来到刘江家,菲菲的“丈夫”和“婆婆”表示不反对菲菲回家,但菲菲就是不回,老泪纵横的菲菲之叔陈仁亮放下一些水果,塞给其500元钱,但仍然没有打动她回家的心。 C赌气离家被拐卖 菲菲介绍,出走时是因为她不听话,父亲一气之下打了她一铁棍。为此,年仅14岁的菲菲一时想不开愤然出走,离家不久,菲菲被一位长沙“老乡”介绍到山西打工,到了山西后,只有14岁的菲菲几经周折,被“老乡”以7000元钱卖给化庄村老实巴交的农民刘江。 在刘家,刘江对菲菲非常好,天长日久,逐渐生情,两人生有一子相依为命,过起了“男耕女织”般的农家生活。日子一晃就是4年。 D老泪直流盼女归 昨日下午,尊重菲菲的意愿,解救小组没有将菲菲带回家,解救人员踏上了漫漫的返程之路。 同一时刻,长沙雨花区圭塘村,菲菲年过半百的父亲陈学民和48岁的母亲李新元静静地站立在家门口,获知女儿不愿回家的消息,泪水湿润了他们的双眼。 据了解,18岁的菲菲并没有和刘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记者就此采访了钟琼武律师,他向记者解释,由于当事人菲菲未达到法定婚育年龄,菲菲“夫妇”的婚姻不能成立。公安机关及其家人可以将其解救带回,但是如果当事人自己不愿回来,公安机关可以不再强求,菲菲的结婚手续可以在其本人达到法定婚育年龄后补办。 本报记者 金旭华 邓九义 实习生 高 攀 陈 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