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不让更多的"大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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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8:02 现代快报 | |
读者:加强市场监管刻不容缓,“大海”现象值得探讨 郝倩 卜言科 快报连续两日的的《"大海"现象剖析》引起了多方关注。两日来,快报为此事开设的两条热线接到了几十名读者的来电,众读者中有关心此事 南通高先生是"金火鸟"公司众多受害者中的一员。他告诉记者,他于2000年1月加盟金火鸟公司,当初花了一万元加盟经营"气血循环机"项目,另外每年再付2000元服务费,所谓"服务"便是每年对方发一件衣服(衣服上印有"金火鸟"三个字 )及一点资料。 高先生称,"金火鸟"当时承诺让他做海安代理商,但第二年海安又开了一家,他一直跟该公司一孟姓负责人联系,后因机器太贵且质量低劣等诸多原因难以为继。他于2002年申请退盟,"金火鸟"承诺"半年内不管找不找到新加盟商钱一定退",但半年后公司已经人去楼空。高先生家中现在还有十几台机器(近2000元一台)、一万元加盟费的损失无人认帐。 有读者来电称,这家公司的变革可以深溯到十数年前的一家"星火公司",其地址由苜蓿园-中山路-升州路-御道街不断变迁,名称也一变再变,但不变的是十分雷同的经营模式和手段。这位读者称,这些人所经营的项目品种相当繁多:有空气净化剂、气血循环机、洁牙机、磨麻油的机器、冬虫夏草、一直到现在的大海饰品:"其通过夸大技术,美化市场前景,再花巨资对项目进行包装,很容易让人轻信他们,据他所知,有很多农民兄弟上当,很多人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另外,一名知情者对记者介绍说,多年前该公司生产过空气净化气,相当于抽风机,其实是武汉的专利,当时睢宁县一位姓冯的农民借了二十万左右买了此专利,最后发现情形不对,找到他们跪着求退钱,但对方无动于衷。 一些关心此事的读者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加强监管力度,应当及时通过有效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决不能给任何不法经营者以任何可乘之机 。 对此,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信用处孙处长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资源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从这个角度来说,《合同法》是促成交易,人们可以有这样的理解:即使当事人双方存在一方有不公平,或是不信用的地方,只要双方愿意,依然可以签订合同。 然而,虽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受到保护,但是,这个"双方愿意"却有可能是在一方"信用缺失"的情况下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但是"我国的信用评价体系并没有完全形成"。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玉才副总队长就此提出:"信用体系在一些国家的成功实现得益于一些中介组织,这些中介组织可以通过税务、工商、银行等等部门的有关一家企业的相关记录得出这家企业的信用度。" 但是很多加盟商在加盟之前并不知道所谓的"大海饰品"是否具有"诚实信用"的基础,这些加盟商的利益又由谁来保护? 许多读者来电还表示,对于“大海”这种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现象确实值得进行深入的探讨。快报对此继续关注。快报热线4783508、4783608继续开通快报记者 言科 郝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