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盖章要向村委会交3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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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9:53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石家庄9月21日电 在河北省磁县路村营乡上村,村民不向村委会交钱休想加盖村委会公章。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上村是一个大约320户的小村庄。村民杨某拿出一个复印的收据告诉记者,今年7月他要为已经出嫁的女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找到村委会时却被告知,盖章可以,但是需要向村委会交35元费用,并称这是村里的规矩,谁也不能打破。无奈,杨 据了解,上村村民凡男婚女嫁、孩子上学、外出打工等需要办理诸如户口迁移、务工证明等手续时,都要到村里加盖公章,这时就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款程序。先到村会计家交35元费用,拿到会计开具的收款证明后到村委会主任家加盖公章。 一位村干部向记者道出了其中原委。原来路村营乡给村里下达了几千元的零散税收任务,村干部向村民做了许多工作后仍不能完成任务,于是就想出这一着“妙棋”,不交纳35元零散税收,就不给盖章。这个方法果然灵验,他们可以体面地向乡里交差。 据邯郸市地税局一位干部说,零散税收是针对那些经营时间和地点有临时性的经营户所征收的定额税,包括城建税、营业税、教育附加税等,像磁县路村营乡上村的这种收取办法实在不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