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是为索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0:56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实习生孙启明)自今年4月份以来,本市发生了两起引人关注的民事诉讼,一起标的额仅为一元钱,另一起只要被告明确“解释”而不要任何赔偿。这两起官司可谓“一元钱”官司的典型案例。诉请赔偿仅一元 今年3月,本市通信公司未经居民同意擅自将一台“小灵通”发射天线安装在了居民楼顶上。就此,三位提起诉讼的原告提出了如下诉讼请求:立即拆除“小灵通”发射天线,并 因为此案涉诉的“小灵通”发射天线在开庭前已被被告拆除,所以法院最终认为,虽然被告未经同意在居民楼顶安装“小灵通”发射天线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鉴于侵权事实已经不复存在,并且原告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因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失,所以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1元钱的索赔要求不予支持,一审驳回三原告的诉讼请求。只求被告给解释 一固定电话用户在日前补交电话欠费的过程中经历特殊,因为他在收到欠费追收单后曾5次分别到不同的营业厅进行了话费查询,却得到5个与欠费追收单上均不相同的应缴数额。在不知道该按哪个数字交费的情况下,这个电话用户提起了诉讼。原告要求被告针对所出现的情况给出明确的解释、提供正确的费用明细,并书面道歉。 这起只要“解释”不要“赔偿”的案例,历经两次开庭,目前正处于调解阶段。被告一方有意调解解决纠纷,但由于原告方对“解释”和“道歉”的强调至今未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