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可以申请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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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2:43 沈阳今报 | |
记者隋冠卓整理【案情回顾】一名被电击伤昏迷至今的植物人由其母亲代理,申请与离家出走的五年的妻子离婚。法院审理后准许了原告与被告离婚的申请。 许某与妻子李某在婚后不久就因李某彻夜搓麻而多次发生争吵。五年前,李某离家出走。一年前,许某被220V电流击中,昏迷至今,仍住院治疗,医院对许某的诊断结论为植物人状态。许某处于植物人状态时,李某仍未出现,根本未尽妻子义务,双方的夫妻关系名存 【以案说法】该案属于新类型民事案件,诉讼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表现在一方当事人系植物人,另一方又下落不明;法律界对该案如何处理意见不一。 原告法定代理人以原告的名义起诉,并提供了医院出具的原告系植物人的病情诊断书以及居委会出具的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原告的大脑已经没有正常的思维能力,相当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认定原告是否无民事行为能力,应对原告精神状态进行鉴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本案的原告系植物人,故应对原告的精神状态及行为能力进行鉴定、评定,认定原告为植物人状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现原告由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本案应当受理。 被告所在的户籍地及居住地居委会里的证明又证实被告已下落不明四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鉴于此,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