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大盗”甭想蒙混过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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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2:5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许鹏怀 通讯员 赵振广 本报讯瓯海警方昨天透露,一名盗窃手机与大量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落网后,为了掩盖自己从前的劣迹,竟然三易其名。警方追根究底,最终揭开真相。目前,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犯罪嫌疑人陈某系湖北省阳新县人,现年21岁。上月底,有群众向警方举报:暂住在瓯海区新桥镇的陈某有重大盗窃作案嫌疑。瓯海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三溪中队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将陈某抓获。陈某交代称,自己于今年5月份来温,多次潜入瓯海新桥、郭溪等镇居民家中行窃,盗得手机及5辆自行车等物,这些物品均已低价卖给他人,其中自行车每辆仅售十几元。 当警方询问陈某个人的有关情况时,陈某称自己姓柯,并出示了身份证。为核实其真实身份,瓯海警方与湖北阳新警方取得了联系。对方经过调查后说,在阳新确实有这名姓柯的青年,不过他在当地一派出所隔壁经营酒店,根本没有外出。见自己的谎言被揭穿,陈某又说自己的身份证是从朋友处借的,自己的真实姓名为陈某某。瓯海警方再次经过调查后获悉,陈某某也确有其人,不过今年才十五六岁,还在家念书呢。谎言再一次被揭穿,陈某不得不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 警方查明,这名姓陈的犯罪嫌疑人正是受湖北警方通缉的“手机大盗”。今年2月份,陈某曾伙同别人在湖北疯狂盗窃作案,盗得大量手机以及首饰、现金等。案发后其中一人已经落网并被判刑,而陈某却一直未归案,潜逃到温州重操旧业。 目前,瓯海警方正对陈某的有关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