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不怕受冤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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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3:0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1年捡到100多本证件交还失主时屡被当小偷 小龙来自贵州,在一年多的拾荒生涯里,他先后拾到100多张身份证、未婚证明、毕业证及其他各类证件,并多次通过本报市民热线归还失主。 有的失主丢失证件,是因为遭遇小偷,小偷往往将钱包内值钱的财物取走,而将身份证等证件随意丢弃,有时还用废纸包起来丢入垃圾桶。因此,小龙有多次被人当作小偷或是小偷的“同党”,有的失主甚至将前来归还物品的小龙打一顿。 尽管如此,小龙也并不灰心,每次拾到东西,总是千方百计归还失主。 据小龙反映,9月14日,他在镇海路拾荒时,在一个垃圾桶内发现了两张身份证,其中一个失主是28岁的王小姐,王小姐同时还丢了一张某美容院的美容卡。为了寻找失主王小姐,小龙打电话到美容院问到了王小姐的电话,并与王小姐取得了联系。 9月15日上午,王小姐与小龙约在一处见面,因小龙的传呼机信号不大及时,他错过了与王小姐的约会,王小姐由此火冒三丈。9月15日下午,两人一见面,王小姐就一口咬定小龙与小偷是一伙的,因为她的身份证就是放在钱包里被小偷偷去的。 小龙说:“我如果是小偷,干嘛还要把证件还给你?再说,我只是出于好心才来归还证件,又没有向你要钱,凭什么冤枉我是小偷?”王小姐不听辩解,拨打“110”报警,小龙自感问心无愧,于是留在原地等候警察。 小龙随后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因有朋友以及曾经采访过他的记者作证,小龙很快被证明确是拾荒人员而并非小偷,在半小时之后即被放出。 被冤枉成“小偷”,小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去年有一次,小龙也捡到一位女士丢失的发票等物,专程赶往厦门大学一带将失物交还失主,但失主起初也误以为小龙是“小偷”。后来她从媒体上得知小龙是个货真价实的“捡身份证专业户”,深为小龙的行为所感动,心里十分内疚,一再表示要当众向小龙道歉。前不久,通过厦门电视台的《沟通》栏目,这名女士终于得偿心愿,在广大观众面前向小龙说了声“对不起”。 一位外地失主说小龙“干的活最脏最累,心灵却纯净高尚”。 尽管前两日所受的冤曲让小龙委屈得几乎掉了眼泪,但他说,今后凡是能够将拾物归还到失主手中的,他一定归还。 小龙的手头还有一张身份证,请失主高玉桂与小龙(95951—5626662)联系。 (张华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