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之争难道非得逼上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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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5:16 深圳晚报 | |
入住三年漏水三载墙体发泡霉迹斑斑 漏水之争难道非得逼上公堂 本报记者潘彦 近日,本报民生热线接到市民王女士来电,反映楼上居民家漏水严重侵蚀自家房屋,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 投诉人:漏水三年四壁全发霉 投诉人王女士表示,2000年她购买了香蜜湖某小区一套3楼的住房。经过简单装修后,于同年8月住了进去。入住后不久,王女士发现书房屋顶有两个水印,就向管理处反映了这一情况。管理处派人把屋顶做了防水并重新粉刷了一次,可没过多久水不仅没干反而还漏得更厉害了。2002年元月,管理处再次帮王女士粉刷了书房屋顶,可不久又被渗湿了。据王女士表示,楼上住户不承认漏水,也不允许别人上去维修。现在,屋顶漏得越来越厉害,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王女士所在的小区。一进王女士家大门,记者就闻到一股明显的霉味。在书房,记者看到屋顶一角已经发黑,四壁吊柜的颜色也脱落了不少。记者摸了一下与屋顶连接处的墙壁,发现墙体已经发泡,摸上去手感很湿。王女士表示,漏水的问题已经持续了两年多,尤其一到霉雨季节这屋里几乎全是霉味,搞得人都没法住。 管理处:关键是协调两家关系 记者找到小区管理处了解情况。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表示,王女士的情况管理处都知道,也非常同情。王女士第一次反映情况的时候,管理处就派了专业人员检查屋顶的情况,当时漏水原因还不能确定。刚开始管理处以为是王女士的屋顶防水没做好,先后两次免费为王女士做了防水、粉刷了墙壁,今年又专门给那一栋的住户更换了供水管道,却还是漏水。估计是楼上阳台、洗手间装修的时候防水没做好或是地漏与下水道连接出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管理处也与楼上住户交涉过几次,可他们却表示是王女士态度恶劣,他们不愿意和楼下住户谈这件事。 随后,记者同管理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4楼住户家,希望能了解情况。该住户有事外出,只有保姆在家。记者随同管理处再次查看了可能出现问题的洗手间与阳台,发现该住户把阳台与厨房连接起来,洗菜盆下水管与阳台的地漏连在了一起,地上还残留着一些积水。此后,记者曾致电4楼的女主人,该女士表示“有事找我老公”,并以“我有事正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有关部门:交涉无效可民事诉讼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住宅局物业管理处。物业处一位负责人表示,墙顶发生渗漏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决。如果属于墙体或管道老化,在保修期限内属于开发商负责,保修期限以后就由管理处维修。如果是楼上自身的原因导致楼下漏水,楼上住户就应该承担修理责任。像王女士这种情况,可以先由管理处协调解决;如果多次交涉无效,并对邻居的房屋、财产确实造成了一定损失,王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楼上住户维修漏水地段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 作者:本报记者潘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