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一费制”答疑(4):军训收费就能乱开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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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费制以外的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广州市已有明确规定 增城读者冯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孩子今年读高一,学校规定一入学就有一周的军训。短短一周孩子玩得挺高兴,家长却要负担几百元的“军训费”。冯先生列出清单:迷彩服100元、伙食费13元/天、住宿费8元/天、国防教育材料费20元、往返基地车费5元,算下来,每个学生7天军训至少要交224元。记者向教育和物价部门求证后确认,其中有些收费属于乱 按照广州市《关于规范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和《关于广州市大中学生军训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军训费属于学校统一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三防”演练费、学农社会实践费等均由教育部门负责,活动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可按实际支出向学生收取。广州市物价局2002年就对大中学校军训期间的收费做出规定,细化了军训期间收费的具体项目。 根据规定,广州市(从化市、增城市参照执行)大中学校组织学生在市学生军训办指定的基地军训期间,按照不盈利并以实际发生额结算的原则,可收取学生食宿和服装费,收取标准是:伙食费13元/天/人,其中学生支付8元/天/人,财政补贴学生5元/天/人;住宿费5元/天/人;服装可使用校服或租用迷彩服,租用服装费3元/天/人。按教学大纲要求,高中军训7天,实际收取学生费用112元;大学军训14天,实际收取学生费用224元。同时还明确规定,由于时间不长,在基地军训学校不得要求学生购买迷彩服,在校内军训可以穿校服。学生军训期间不住宿的或在学校训练的,不得收取学生住宿费。农村学校原则上在校内免费军训。特困学生可凭民政部门核发的证件由学校减免军训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另外,军训期间发生的器材、资料购置费,学生在军训基地训练期间的水电费补助和派遣军官、帮训战士的伙食补助,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冯先生反映的孩子就读学校违反了规定:首先学生不必购买仅需租用迷彩服,学生实际只应交纳交伙食费应是8元/天,住宿费每天超标3元;国防教育材料费和往返车费不应由学生承担。扣除应交数额,冯先生至少多交了112元。(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