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校长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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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01:44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首席记者孙超 特别记者崔宏伟报道 本报9月16日关于沈阳市辽中县长滩中学乱补课、乱收费、“驱逐”未交补课费学生的连续报道发出后,引起了省市纪检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辽中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特意赶到本报通报了“关于对长滩中学违规收费补课事件处理的决定”。辽中县教育局决定,撤销长滩中学校长刘少伦的校长职务,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长滩中学事件发生后,省市有关部门和辽中县纪委协同教育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了专项调查。同时,对全县中小学收费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于20日召开了辽中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会议,全县中小学校长、县纪委和教育部门及当地新闻媒体等1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与会中小学校长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各校要认真对照长滩中学乱收费、乱补课违规事件,学习纪委、教育局的通报,认真自查收费情况,并写出自查报告于9月26日前报县督导室;县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收费进行了一次检查,未彻底消除中小学乱收费,“十一”之后,教育部门要会同监察局、物价局等部门对重点学校进行重点检查。会议要求,各中小学及直属单位加大治理力度,从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有可能出现的乱收费行为。 辽中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景忠说,对于长滩中学的问题,一要向学生退回所收的全部补课费,二是对课程进度进行相应调整,给未参加补课的学生补课,延缓参加补课学生的学习进度,三是耐心细致地做好未参加补课的学生及家长的工作,求得家长谅解,实现稳定,四是尽快将处理决定上报市局纠风办。同时,要求各教育部门做好信访工作,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乱收费案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