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退休制度该普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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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06: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刘海明 9月22日《北京青年报》消息,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66岁的农民辛丰桥今天很兴奋,上午他刚从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一个红色的存折,今后凭这个存折就可以每个月从银行领取87元养老金了。21日起,青岛市有1万多名农民和辛丰桥一样步入“退休农民”的行列,成为青岛市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第一批受益者。尽管每人领取到的养老金金 农民作为中国公民的主体代表,其权益问题至今还面临着诸多政策性的障碍。最明显的一点,莫过于中国的农民只有尽劳动的义务,而没有休息的权利,更不用奢望在自己60岁以后像城市居民那样“光荣退休”了。现在,青岛市赋予当地农民以退休的权利,此举有着深远的影响。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宪法》的这项规定是否真正得到了落实呢?众所周知,农民作为劳动者,每年不仅向国家如数缴纳农业税,而且还承担了各项乡村统筹、提留。然而,在农民先期为国家、为集体作出诸多贡献时,当他们步入老年人的行列,丧失劳动能力时,却很难得到社会的回报。 在农民能否退休问题上,既然青岛已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全中国所有的农民都可享受到同样的待遇。现在,各类商业保险正在占领农村市场。那么,作为社会保险,为何不抢先一步,先给农民保养老险呢?只要是在现有基础上不加重农民负担,靠减少乡村行政管理的成本,从理论上讲完全可以“挤”出农民的养老保险金的。 当然,建立这么一项制度并不难,难的是筹措到相应的专项资金。笔者以为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各级政府有没有这样一种体恤农民疾苦、关爱农民的人道主义精神,有没有落实《宪法》精神的一种法治意识。建立农民退休制度,当然离不开雄厚的社保资金做后盾。要突破这个瓶颈,不妨在暂时不降低农民所上缴农业税以及各项统筹款、提留款的前提下,从这些税费中抽取出一部分,作为农民的养老保险。这样一来,农民不仅不会反对,而且有助于提高他们按时交纳税费的积极性,因为所缴的农业税费中,包含着他们个人的养老钱,和过去只缴费却少有回报毕竟有着本质的差别。 普及农民退休制度,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现在,是到了该立即行动的时候了。大河报2003-09-23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