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领导撑腰 动迁户搬家终见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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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10:45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市民记者 郑铁人 记者 陈 铁)“真没想到,王副书记工作这么忙,还关注着我们动迁户,这回我们的房子回迁问题要解决了。”昨天(9月22日),动迁户徐玉兰对记者说。 9月18日上午,沈阳市委副书记王启文在辽宁大厦会议室召开现场办公会,痛斥开发商不守承诺的违规行为,要求其尽快兑现承诺,按政策一次性安置好147家动迁户,否则将遭 允诺回迁地盖起写字楼 动迁户徐玉兰说,包括她在内的共147户原居住在皇姑区黄河北大街辽宁大厦对面的五栋楼里,2001年3月5日根据规划,这147户与辽宁泰合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动迁协议,开发商承诺于2003年9月5日原地回迁。然而,这些动迁户已经在外租房两年多,今年6月发现,动迁腾出的地皮并没有盖起回迁楼,而是变成了两座19层高的写字楼和商品房。此后他们多次找到开发商,开发商以在其他处选址建房为由来搪塞,让其继续等待;对不愿回迁的动迁户,开发商的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2000多元。 市领导现场办公提出方案 9月18日,动迁户再次找开发商协商,正好被路遇此处的市委副书记王启文看见,在了解情况后,王启文立即召开了一个由开发商、区政府、动迁户代表三方都参加的现场办公会。在详细听取各方意见后,认定动迁户不能回迁责任在于开发商,而根据《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人必须先建安置用房,后建其他房屋,保证被拆迁人按期回迁。王启文当场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开发商要信守承诺,依法办事;二是有关方面要积极协助开发商另选地块,并限期建回迁楼;三是凡是愿意货币安置的,由开发商筹集资金,按市政府统一规定,一次性发给每平方米3033元的补偿,房子由动迁户自己异地购买;四是今后任何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聚集闹事,到处上访,应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发商如不履行义务,将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执照,驱逐出建筑市场。 147动迁户搬家有望 据了解,辽宁泰合房地产公司的代表当场承诺,按政策办,尽量让动迁户满意,并将于本周四(9月25日)召开动迁户大会,对要房户和申请货币安置户进行统计,尽快解决纠纷。“多亏了市委领导啊,要不然我们这147户的问题说不定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呢。” 昨天晚上,记者拨通了该开发商代表宋经理的电话,他表示一切动迁事宜已基本准备妥当。今报将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