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对"野鸳鸯"反目闹出风流债 欠条被判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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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13: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3日电据大江网-《江南都市报》报道,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审结了一起既荒唐又离奇的民间借贷归还借款纠纷案。一对“野鸳鸯”在反目时,“妻子”给“丈夫”写下一张精神损失费的欠条,事后,“丈夫”便手持欠条闹上法庭。 这幕闹剧的男主角廖某是新余市一个体户,女主角周某则是市内某公司职工。2000年,两人相识后不久便开始同居,一年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周某便提出分手,廖某则称分手 世事难料,2002年,周某又向钱某提出分手,气愤难平的钱某便与周的前相好廖某联合一起,强行要求周某补回所撕毁的欠条。周某被逼无奈,只好重新书写欠条交给廖某。不久,廖某便手持欠条将周某告上法庭。 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这张欠条对被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廖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中院维持原判。(胡瑜军、陈日新、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