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射洪一警察派出所里强奸妇女 被判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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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15:06 新华网 | |
射洪县公安局原民警付某利用审查一女青年的机会,在派出所值班室内将其强奸。记者昨日获悉,射洪县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付某有期徒刑5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23日上午,射洪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付某突然接到一个举报电话:某大酒店内发现3名卖淫小姐。付等人立即赶到该大酒店,将3名女青年中的郭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审查。当晚,付将郭扣留在留置室内。次日凌晨3时许,在派出所值班的 案发后,付向公安机关供述了与被害人郭某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记者/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