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乘公交车应“三不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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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2:54 重庆晚报 | |
“社会应关注盲人出行难问题!”日前,本报接到市盲协副主席杨树明的呼声,他呼吁盲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应“三不限”,即不限线路、不限车型、不限次数。 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保障法》中明确规定,盲人可免费乘坐公交车(包括地铁、轮渡等)。市残联维权信访部赵先生介绍,根据《重庆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实际指市内公交车、过江索道、轮渡等),但对车型 赵表示,市内公交公司准备向残疾人发放IC免费卡,限乘市内60条线路的公交车,每月限乘50次,这一措施可能会给残疾人出行带来影响。目前,市残联就此问题正与公交公司积极协商。 杨先生认为,不论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人道主义关怀的角度,盲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都不应受到任何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