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优惠政策备受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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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2:55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办理小额贷款?”“下岗职工做了个体户,税费怎么减免?”“下岗职工自己搞经营,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昨日上午,百余名读者或来到本报接待室,或打进本报热线,纷纷点击再就业优惠政策热门话题。 去年9月,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后,为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我市先后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爱。 9点至12点,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鲁志芳、张正群、汪辉天坐堂本报接待室,耐心接受读者咨询。读者咨询焦点集中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费减免、申请再就业小额贷款及社保补贴等方面。个案咨询专家答疑 刘先生:我原在南川工作,下岗后到荣昌从事个体经营,申请执照时工商所要求出具南川市的免税通知单,而南川就业局表示只需《下岗证》,究竟怎么回事? 答:只要凭有效《下岗证》就可申请办理执照,并享受优惠政策。 黄女士:我的户口在九龙坡区,下岗后申请小额贷款的项目在沙区,户口所在地街道不盖章,我该怎么办? 答:不管小额贷款项目是否在户口所在地,只要本人符合再就业贷款条件,是在重庆市范围内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户口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居委会就应推荐。 刘先生:我是下岗职工,与人合伙办了家企业,但目前缺流动资金,银行又不给贷款。再就业小额贷款需要担保、抵押吗? 答:再就业小额贷款必须提供担保、抵押手续。担保时既可法人担保,也可个人担保。个人抵(质)押可用自有或亲朋(本市常住户口)的房屋、有价证券及实物。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