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首尝新罪名:容留他人吸毒罪(09-24 06: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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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6:28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徐向阳潘琨实习生刘鲜翁晓波)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沈某,昨日被江岸区法院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这是我国新《刑法》施行后,武汉法院系统首次以这一新罪名对罪犯判刑。 今年7月5日下午,沈某在家中向吸毒人员卢某等3人提供毒品1包,共同吸食、注射该包毒品完毕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