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圈鸡舍旁食堂火正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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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7:42 哈尔滨日报 | |
《国家食品卫生法》: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省饮食业卫生管理办法》:饮食业周围25米以内不得有污染源 南岗区王岗镇前兴隆村有户村民家院内,养着800多只鸡和10多头猪。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院内还有一个学校办的食堂,食堂每天为学校学生做4顿饭。 昨天上午,记者按群众举报,来到该村一户姓朱的村民家。刚一进院,记者就闻到一股浓烈的猪粪、鸡屎味。大门左侧两间白色平房内,有人正在切菜、炒菜(图①)。绕过院内的一堵半截砖墙,便能看见两间鸡舍和七八间猪圈(图②、图③)。据房主朱某称,院里共养了10多头猪和800多只鸡。 据这里的一名厨师张云龙讲,这是院前面“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白淑贤艺术基地”的食堂。每天早晚为学院学生做4顿饭。他讲,这个食堂是今年9月份学院自己设立的。 随后,该院办公室主任张夏夕赶到食堂接待了记者。他说,学院食堂为保证干净,特意将食堂和猪圈、鸡舍用红砖墙隔开了。食堂还特意设一名工作人员在厨房内专门打苍蝇。张称,食堂没有卫生许可证,正在办理中。记者问鸡舍、猪圈与食堂的厨房设在一个院内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张表示,鸡舍与猪圈距厨房有六七米远,没问题。他介绍说,学校共有9至13岁的学生170多名。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市卫生监督所。据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科于玲科长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7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学院食堂的厨房与猪圈、鸡舍同在一个院内一事,于科长表示,按《黑龙江省饮食业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饮食业周围25米以内不得有污染源。”于具体解释说,在厨房周围25米内,不要说有猪圈和鸡舍,就是有个垃圾箱也是不允许的。记者问,食堂的厨房和猪圈、鸡舍,用砖墙隔开,是否还算污染源时,于明确表示:“算。” 本报记者黄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