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平险,还在“包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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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7:50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新学期开学后,记者了解到,我市部分保险公司依然以团险名义向学校销售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以下称学平险),并承诺高额回扣。 今年8月保监会发布公告,要求从9月1日起,学校再不能以投保人名义包办学平险。本学期开学,我市一所师范学校就收到了一家保险公司一份宣传材料。材料上不但将本不是团险的中小学生平安险称为学生团体综合保险,而且还承诺给学校提取保费30%的活动经费。 根据保监会今年8月发布的53号公告,今年8月31日之后,学校不能再以投保人的名义包办学生平安险,学平险的投保人只能是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据业内人士介绍,如果把学平险当团险销售,投保人必定是学校,这家保险公司的做法显然与公告内容不符。 对此,这家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些宣传材料是保险公司今年6月印制的,当时学平险还是团险,保监会发布公告后,保险公司没有及时为学校更换宣传材料,才导致学生团体综合保险名称的出现。但据业内人士介绍,学平险是学生家长出资为学生人身安全投保的险种,而不是学校为学生投保,因此原本就不属于团险范畴。 至于给学校学平险保费30%活动经费的承诺,据这位负责人讲,近年,学平险市场一直有行政手段参与而导致垄断,给学校高额回扣是保险公司进入学平险市场的无奈之举。她告诉记者,给学校提取30%的活动经费并不违规。但是,中国保监会1999年颁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代办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规定,“保险公司支付学平险手续费上限为5%”。 据保险专业律师介绍,给学校30%的回扣,无疑使学校在参与销售学平险时有利可图。为追逐利益,学校难免会强制学生购买学平险———防止这种强制行为的发生也正是今年保监会发布公告的目的。但从现在市场情况看,这份保险公告还没有治愈学平险市场的恶疾。 (本报记者 陈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