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容留女友卖淫的老板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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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0:30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高志海、李京华)在发廊结识卖淫女且对其一往情深,多次劝“心上人”从良,但卖淫女难舍“旧业”。失去理智的郭卫东把怨恨指向发廊老板并将其杀害。 23日,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郭卫东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法院介绍,2002年10月中旬,30多岁的山东省农民郭卫东,嫖娼时结识了在北京市朝阳区施某某所开发廊里卖淫的陈某某,二人交友,经常来往。但陈某某认为这样会影响自己挣钱,10月底便回了江西老家。11月25日,郭卫东到江西找到陈某某并与其住在了一起。 在此期间,郭卫东多次劝陈不要再卖淫,而陈回北京后又到施的发廊当起了小姐。因施某某容留陈在所开发廊里做小姐,郭卫东即对施怀恨在心并起意杀人。2002年12月,郭卫东将施骗至朝阳区一房内,趁施不备,持随身携带的尖刀猛刺其头、背等部位数刀,致施某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卫东因施某某容留自己女友卖淫而报复行凶,致施某某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据此,判处郭卫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