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类家庭”落户郑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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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1:01 郑州晚报 | |
□晚报记者裴蕾 同为13岁的流浪儿童,四川姑娘小慧、三门峡的小宾和开封杞县的小明,昨日在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的“撮合”下,在苗圃社区组成了一个新“家”。在这个特殊的家庭里,有疼爱他们的“妈妈”。至此,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建立的我国第一个“类家庭”正式开始运作。 首个“类家庭”落户郑州 昨日中午11时30分,一年级学生小慧兴冲冲地跑出教室,看到站在路边翘首等待的郑豫南,一头扎进了“妈妈”的怀抱。 “其实,小慧并不是郑豫南的亲生女儿,她们都是‘类家庭’的成员!”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副主任谢小卫说。 据介绍,所谓“类家庭”,就是一个类似于家庭的集寄养、看护、教育于一体的,融于社区的,由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回的流浪儿童组成的“家”。凡年龄在8~16岁,智力正常、屡送屡返的流浪儿童,经过疏导教育和心理矫正,以本人自愿为前提,即可进入“类家庭”。一个“类家庭”成员一般不超过7人。“类家庭”中的家长,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文化素质,身体健康,具有养育孩子的经验和丰富的社会阅历,对流浪儿童既有慈母、慈父般的关爱,又能严格要求孩子,为孩子创造民主的家庭氛围。当得知流浪儿童保护中心需要一位“妈妈”时,赋闲在家的郑豫南就报了名,后经面试被录取。 “‘类家庭’是一种全新的运营模式,在我国尚属首例,它在建设初期及投入运行的5~8年期间,将主要依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资金,逐步完善其建设。”谢小卫说。 “类家庭”的幸福生活 9月5日,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筹备和论证,我国首个“类家庭”悄悄入住本市苗圃社区一普通居民房内,进入了试运行阶段。当时这个“家庭”中只有小慧和妈妈郑豫南。 “我第一次见小慧时,懂事的她就亲热地扑在我怀里喊‘妈妈’,当时,我觉得这个孩子实在太需要母爱了,我要把自己全身心的爱给她。”谈起初次给别人的孩子当“妈妈”,今年43岁的郑豫南记忆犹新。 昨日,记者在这个“类家庭”中感受着家的温馨和甜蜜:小家庭已经有了3个孩子。两室一厅的居室既有电视机、电冰箱等现代化电器,又有崭新的上下儿童床、书桌、写字台等家具,连房间的一些细节之处,也被可爱的卡通玩具和美丽的鲜花点缀着…… 目前,小慧在保护中心、苗圃社区和郑州铁路分局教委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成了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小宾和小明的入学事宜也在紧张的安排之中。 孩子将来该咋办? 据谢小卫介绍,由于长时间从事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的工作,他们经常会遇到流浪儿童“屡送屡返”的尴尬局面。要达到“救助一个、回归主流社会一个、流浪儿童减少一个”的最终目的,“类家庭”应当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在“类家庭“中,“妈妈”和辅导员会逐步向孩子们传递“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孩子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孩子们在“类家庭”中的将来怎样?据介绍,如果将来回归家乡的孩子在生活学习中遭遇经济方面的困难,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会连续3年为其提供学费。已经完成义务阶段学业的孩子,可通过参加劳动及培训学习技术,为其自食其力打下基础。 “类家庭”需要社会关注 采访即将结束时,谢小卫指出,由于流浪儿童的数量在逐年增多,一个“类家庭”的数量远远不够。“希望郑州市能建立一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基金’,通过社会各界的力量帮助流浪少年儿童。”同时,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养和富有爱心的夫妇如果愿意成为“类家庭”中的家长,也可以和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联系。 谢小卫最后表示,作为一个可持续发展项目,在逐渐摸索完善中,“类家庭”一定会逐渐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线索提供刘建平、梁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