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0天,手机零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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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3:04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一个价值3000元的手机在洗桑拿时莫名其妙“蒸发”,浴室愿意补偿失窃者一点损失,然而计算赔付款时,根据手机折旧率竟一文不值,这起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尴尬事就发生在前天。 前天傍晚,吴先生到杨浦区一家桑拿浴室洗完澡,准备开箱更衣时发现自己套在手腕上的钥匙牌没了,于是连忙叫来服务员开箱,结果发现手机不见了。桑拿浴室经理闻讯赶来 昨天,吴先生拿着手机发票赶到桑拿浴室,发票上清楚地写明手机的购买日是2001年3月26日,价值为3000元,使用期间没有修理过。浴室方面认为,按照国家手机“三包”规定,手机每天的折旧率为0.5%,吴先生的手机原价值为3000元,按每天折旧费15元计算,那么超过200天后,该手机已彻底折旧完毕,若要补偿吴先生手机的话,缺乏依据。 吴先生对此大惑不解。他随后咨询了好几位律师,得到的一致回答是:钥匙牌丢失,造成手机遗失,在没有旁证和举证说明浴室管理上有过错的情况下,责任全在吴先生自己保管不当。现在浴室以手机折旧率作为参考依据,愿意作出一点补偿,可谓一种“高姿态”,问题是国家规定的手机折旧率不尽合理。 消协认为,国家手机“三包”规定已实施了近两年,手机折旧率确实是以每天0.5%计算的。但这似有不公,因为它是电脑折旧率的2倍、空调折旧率的5倍、自行车折旧率的10倍,这意味着手机用户即使不失窃,在“三包”有效期限内扣除维修时间后,在200天里(含200天)是有价值的,使用到201天再去追究经营者的责任,手机将变得一文不值,这只能留待今后对手机“三包”规定的修订。 (记者诸达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