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给劳教人员发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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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3:30 时代商报 | |
甘肃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日前开始对全所2000多名劳教人员按月发放工资,这标志着对劳教人员的管理趋向于更加制度化、人性化。目前,这一做法已经得到司法部的肯定,并将在全国推广。 “在这里干活还能拿工资,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啊。”劳教人员常发强告诉记者,他不久前拿过427元的月工资,是全所最高的。在兰州,一个有正当职业的人平均月收入不到 由公安部制订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劳动教养管理所应当根据劳动教养人员从事的生产类型、技术高低和生产的数量、质量,发给适当工资。”劳教人员的工资一部分来源于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来自劳动所得。在甘肃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人员的工资由三部分组成:每人每月都有88元基础工资和62元岗位工资,再根据参加劳动情况和遵守纪律等表现,评定奖金。最低月工资为150元,最高工资不封顶。 以往的做法一般是,劳教人员劳动产生的效益由劳教所统一安排和使用,往往是用于维持和改善劳教人员的生活,并不发给个人,没有体现个人劳动所得。(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