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籍管理有新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6:3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为了防止“借读生”落入“两不管”的境地,昨天南京市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对各中学“借读生”毕业文凭发放、升学报名手续办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指出,非本市户口在本市借读的初、高中毕业生,或本市户口在外市借读的初、高中毕业生,一般都应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领取毕业文凭。如本人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允许在借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借读学校发放毕业证书。经省、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