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抱走私生女未婚妈妈讨要抚养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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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08:41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私生女出生次日,就被同居男子及其家人藏匿起来,为争回孩子抚养权,昨日,27岁的福鼎姑娘何小姐,一纸诉状将负心男子陈某告上了法庭。 据何小姐介绍,2001年她来榕打工时与一名陈姓男子相识并成了恋人,不久就同居了。2003年3月8日,她在省妇幼保健院生下了与陈某的私生女陈琳琳(化名),谁知孩子出生次日,陈某及其父母就以探视为名把孩子抱走并藏匿起来,从此不让她见孩子,陈某也有意 何小姐说,孩子被抱走后,她苦苦哀求陈某及其家人归还孩子,但陈某无动于衷,不让她们母女俩见面,还找借口说她不具备抚养条件,是为孩子好才抱走的。 何小姐告诉记者,她现住在福州五四北路某公寓,有固定住所,且开了一保健休闲(足浴)中心,每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怎么能说她不具备抚养条件呢?而且自己身体健康,心智正常,有着强烈的母爱,又在哺乳期间,完全具有抚养陈琳琳的条件,陈某及其家人将她的女儿藏起来太不人道了。 昨日上午,在律师的帮助下,何小姐向晋安区人民法院交了诉状,要通过法律途径讨回私生女的抚养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