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沟”居民要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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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0:3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进户时,开发商不按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此举引起居民不满。 据道里区何家沟小区6号楼5单元的魏女士反映,她于今年8月初在何家沟买了一套住房,在进户时,除了按规定交付两年的包烧费和煤气工程费之外,开发商还莫名其妙地收取了办理产权证代办费300元、IC卡水表工程费450元、电费预存费400元、装修抵押金300元和生活垃圾费200元和使用面积每平方米5角的物业管理费等,总计2000多元的各种费用。对此, 22日,记者以进户者的身份联系到了销售部一位自称为王经理的人,据称,IC卡水表工程费是代道里自来水公司收的。 据道里自来水公司王善明介绍,关于IC卡水表工程费问题,450元的水表工程费是开发商向居民收取的,与道里自来水公司没有关系。市电业局顾乡分局的王路局长告诉记者,新建小区居民进户时,开发商应到电业部门办理正式用电手续,电业部门为其挂上电表,由开发商向进户者代收100元预存电费,并办一张购电卡,而且预存的100元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目前,何家沟小区开发商没有到电业部门办理用电手续,现在使用的是临时基建用电。根据有关规定,临时基建用电每度电为0.631元,办理用电手续的居民用电每度电为0.399元。何家沟小区开发商向居民收取400元预存电费,与电业部门的规定不符,电业部门不允许。记者以小区居民的身份找到了市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据有关人员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居民进户时预交水费、电费各100元。IC卡水表费从2002年已暂停收取。至于产权代办费、装修抵押金的收费开发商应与进户居民协商,在居民自愿的情况下收取。若小区居民对开发商的收费有疑义,可投诉到各区物价部门或拨打举报电话12358。 (见习记者 魏代奎 本报记者 张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