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伤残鉴定咋就这么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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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0:57 现代快报 | |
快报记者 姜天蔚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了伤,于法于理都应得到补偿,但在实际中并非如此。不少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向快报反映,做劳动伤残鉴定太难。 2002年5月15日,38岁的葛荣俊到南京凤台南路跨世纪装饰城,专司露天焚烧垃圾。今 9月23日,记者来到南京医保处。一名工作人员说,对于工伤伤残鉴定,只受理用人单位提出的申请。记者问这有什么依据?这名工作人员指着墙上贴的规定说,就是这样规定的。记者对着墙上的规定找了许久,也没能找出相关规定条文。 记者公开身份采访时,医保处一名负责人又改口说,按照规定,个人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也是可以受理的,但由于不少申请者没有和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拿不出工资单等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就很难受理。这名负责人说,劳动者可去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托医保处鉴定。 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说,必须先拿到工伤伤残鉴定结论,然后才能申请仲裁。否则不予受理。以前,即使没拿到鉴定结论也可受理,由劳动仲裁委托医保处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但2个月前规定变了,劳动仲裁不再委托鉴定。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董永斌律师认为,按照国家劳动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应该在15天之内为其申报工伤伤残认定和鉴定。单位不报的,受伤职工及家属有权自己申请鉴定。但在实际中,单位出于利益考虑,在为劳动者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时往往很消极,有意隐瞒的事屡屡发生。虽然国家规定劳动者个人有权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但南京没有具体实施的配套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