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量刑不算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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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1:11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学军通讯员刘军)妇女张某在无证驾驶摩托车且违章带人的情况下和别人相撞,尽管被撞伤的刘某也属违章行车,且事故发生后张某主动打电话报案等候公安机关处理,然而法律无情,经一审和二审两次审理,日前张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家住本市河东区的张某于2001年11月14日早7时许,无证驾驶一辆木 经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原审河东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后张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中院认为,上诉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章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重伤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张某有自首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而判处有期徒刑1年,是在法定幅度内处刑,并无不当。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