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两天工钱打残堂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3:4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赔款7万元坐牢5年 本报讯 跟着堂兄打工,因为两天工钱的纠纷被打残。堂兄不仅没法私了,还被湖里法院一审判5年有期徒刑,赔偿7万元。 杨某是贵州人,来厦门建筑工地打工。他的堂兄就在这个工地上当工头。1999年12月 其后,堂兄赔了些医疗费给他私了。然后堂兄弟都回了贵州。杨某经过治疗,肘部不能弯曲,就向贵州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方认为他应向公安机关报案,驳回了起诉。他只好回到事发地厦门报案。 堂兄以为没事,也回来继续工作。却被公安机关抓获。 (林小红 林东明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