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为挂靠单位“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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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3:51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讯(记者刘艳华)没有携带从业资格证上路,被罚款1200元。昨日,司机刘少兵困惑地说:“按规定,未携带从业资格证应该只罚200元,为什么会多出1000元?” 刘介绍,他的车挂靠在吴家山某单位。9月19日,他开车到江夏区时,因没有携带从业资格证,被辖区运管所工作人员拦下,扣押了运输证,并罚款1200元。 江夏区运管所曾书记介绍,按规定,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而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对车辆挂靠单位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因很多单位认为,司机违规与单位无关,而拒绝缴纳罚款,运管所工作很难开展。在查处没有携带从业资格证而又有单位的司机后,运管所通常会直接下达1200元罚款通知单。司机缴纳罚款后,可凭借单据找单位索取,被拒绝,可向运管所反映。 市运管处法规科刘科长称,若司机拒绝先为单位“埋单”,运管所应直接将罚单下发给车辆挂靠单位,并督促其尽快缴纳罚款。(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