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倒卖警车 王六德一审被判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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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5:3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周围)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原政秘处副主任王六德挪用公款、贪污一案昨日有了结果,市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9月至1995年1月,王六德任市公安局十三处行政科科长时,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了一个账户,由王掌握,主要用于办案返拨款。王六德先后 1995年10月,王六德调任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后勤处处长。1998年12月、1999年11月,王利用其主管清理编外O牌车的职务之便,先后两次私自卖车共贪污公款人民币38万元。 作者:记者吴涛 通讯员周围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