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价格公示须11月底前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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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5:3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潘未末通讯员潘少芬)23日,市纪委、监察、物价、卫生、药品监督和财政六个部门联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务必在11月30日以前完成所有相关公示工作,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医疗和药品价格公示栏、公示墙以及电子触摸屏的制作,向社会公布常用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依据等。六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公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2月上旬,六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全市展开检查,未执行价格公示的医疗机构将受到严肃查处。 作者:记者潘未末 通讯员潘少芬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