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20日临时水须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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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6:47 天津日报 | |
卞建国 记者卞建国 为加强对本市用水市场的管理,杜绝群众反映强烈的居民楼长期使用临时水造成的吃水难,市供水管理处和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将对已竣工程的临时水表进行清理。 长期以来,本市一些开发商在所建项目竣工后,为逃避自来水配套费,并不办理工地临时水的撤消手续,而是将其作为居民楼内的水源,导致居民进住后水压下降、供水不足。还有的工程竣工后,施工用水设施无人管理,成了小贩洗鱼虾蔬菜,司机冲车的水源。为根除这一顽疾,供水行政部门要求存在此类问题的开发单位在申请正式水源的基础上,尽快持相关证件到供水部门办理临时水撤消手续。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西青区、津南区及北辰区北运河以南地区的到位于河西区绍兴道243号的市南营业分公司(电话88375285);河北区、河东区、东丽区和北辰区北运河以北地区的到位于河东区新开路美福园1号楼1门的市北营业分公司(24323760)。办撤消手续的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凡逾期不办相关手续的单位,将被视为认同摘表停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