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人质判刑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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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07:4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超市偷衣被发现后,竟拿出随身携带的手榴弹,将超市防损人员挟为人质,与警方对抗近8小时。发生在长沙市家润多超市千禧店的“5·6”绑架案制造者雷晓华昨日上午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受审。经过近3个小时的审理,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雷晓华犯绑架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雷晓华家住郴州市桂阳县樟市镇,1999年底,雷晓华退伍后,工作安排问题一 4月27日,雷晓华从其父亲(另案处理)卧室的小木箱内拿了两枚手榴弹离家。4月29日,雷晓华携带手榴弹从郴州乘火车到长沙上访。到长沙后,雷晓华多次到省政府踩点,因认为时机未成熟,故暂未找省领导上访。 在长沙游荡一个星期后,因没有衣服换洗,2003年5月6日上午9时许,雷晓华携带手榴弹来到位于长沙市车站路的家润多超市千禧店,潜入三楼服装部,偷了一件男式T恤衫。他携带偷来的T恤衫欲离开超市时,被超市防损人员发现。防损人员随即将其带至二楼监控室进行检查。 在接受防损人员检查时,雷晓华突然从包内拿出一枚手榴弹,打开后盖,拉住引爆拉索,对在场的防损员大喊“不准动”,随后将在场的超市工作人员刘某、周某、龚某等人扣为人质。 公安民警接警迅速赶来,雷晓华于是要求与长沙市公安局领导和省领导对话,并扬言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或政府采取行动,就引爆手榴弹。至下午5时,人质被劫持了近8个小时,经多方劝说,雷晓华放下手榴弹向警方自首。后经鉴定,雷晓华用于劫持人质的手榴弹是六七式军用手榴弹。5月30日,雷晓华被执行逮捕。 周喜丰 汤金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