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担保:别人花钱你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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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08:55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近日,砀山县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信用社追索贷款案。2001年,当事人从信用社贷款1.5万元后,不知去向。贷款逾期后,信用社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担保人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依法查封了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懊悔地说,当时是顾及情面才在担保合同上签的字,怎么也没想到会落个如此结果,别人花钱我还债,以后再也不能干这样的傻事了。 近年来,带有借贷性质的经济活动走进了百姓生活,在这些经济活动中,许多都需要找担保人。由于许多人对担保所承担的责任不了解或碍于情面被动担保,以至出现问题给自己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有人找上门请你为其经济活动担保,首先要慎重考虑担保的责任和后果,详细阅读担保责任说明,其次对被担保人的偿还能力、为人是否守信等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切不可顾及面子,而盲目从事;三是要选择保证方式,因为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担保方式,两者有很大区别。总之,在为别人担保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一旦同意担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刘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