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差毫厘被淘汰”出在脑筋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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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0: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这真是应了那句“差以毫厘,失之千里”的古话。这不仅使应考者会困惑,就连我这个当了十多年公务员的人同样感到困惑。因为我也是身高1.6米,如果用卡尺稍微用力向下压一点,也同样是与1.6米差上几毫米,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确确实实地矮了几毫米。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有时人的身高差异在一天中可达到0.2~0.8厘米。这位相差0.5厘米的应考者应属正常的医学误差,仅凭此一项就淘汰一个第一名,很显然这是不公平的选拔。 说到底,这还是一个操作上的问题。我想如果小樊不是农民子弟,而是益阳市委领导的子女,估计益阳市有关人员则又是一个尺度。甚至会说,四舍五入是合理而公正的。5毫米的差距不至于影响公务员的形象,说白了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是出在某些人的脑筋里。 再说,国务院颁布的《公务员管理条例》并没有对身高的具体规定,只不过是湖南根据省卫生厅专家意见规定一般公务员“必须”男的身高1.60米、女的身高1.50米;据说主要考虑的是提升公务员形象。身高就能提高公务员形象?不少贪官高个很帅,却在群众中的形象很差,好的形象不是个头高低而决定的,关键的还是一个人的综合素质。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条例》第14条第1款第4项对体检标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身体健康”,第14条第2款规定“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限制”。可见,国家在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上体现了适当放宽的精神,其目的是不拘一格用人才,这种过分严格显然与适当放宽的精神背道而驰。大河报2003-09-26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