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井盖者首次被判刑偷7个井盖,卖62元,判徒刑2年,罚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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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0:59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野蛟实习生赵春艳通讯员刘博磊)9月25日,沈阳市高新区法院对盗窃排水井盖等公共设施的被告人纪长孝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这是沈阳首次对偷盗排水井盖的犯罪分子作出的刑事判决。 纪长孝是东陵区桃仙镇村民,今年2月中旬,纪长孝伙同钟喜明(已另案处理)持撬棍 3月24日、27日,纪长孝伙同他人窜至东陵区五三乡等处盗窃,刚销完赃就被东陵区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纪长孝交待了他连续盗窃排水井盖、射灯、铁管等公共设施并以低价卖给东陵区物资回收公司安资经营部的犯罪事实。 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纪长孝无视国法,结伙盗取公共设施,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