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应按合约主张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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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3:48 今晚报 | |
冯先生问:我所在的金融机构在2001年底贷款给一企业,期限一年,该企业请一公司为其做连带责任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6个月。贷款到期后,企业未还款,受前段时间非典的影响,我单位亦未向保证人催要。今年7月初,送达催收贷款通知书时,该公司说保证期间已过,不再承担责任。这一说法对吗? 君悦律师事务所金融部答复:该公司(保证人)的说法是正确的。《担保法》第二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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