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点题:影楼能展示顾客的写真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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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记者 钟哲平 趁着年轻貌美拍艺术照,是都市女孩的一大乐事,有些大胆的,还勇于给自己青春的身体拍“写真”。如果你发现影楼将你的写真随便给别人看,你还敢拍吗? 影楼服务花样多 刘小姐自称是个“艺术照发烧友”,每隔半年左右就去影楼拍上一辑,什么清纯系列、行政系列、古装系列、布艺系列等等,风情万种,越拍越新鲜。 约一个月前,刘小姐来到一家装璜富丽的影楼,想拍新照片。她看见影楼的广告宣传牌上有“艺术写真”的项目,就很有兴趣地咨询起来。影楼的几位工作人员立即热情地介绍,说“写真”的暴露程度随顾客自己定,摄影师会借助灯光和披纱等手法把写真拍得很性感。为了打消刘小姐的顾虑,工作人员还强调,拍摄的时候可以清场,顾客也可以指定女摄影师,所有底片全部交给顾客,资料绝对保密。 刘小姐有些心动了,就问工作人员要样板。她们说,这是刚推出的新服务,还没有样板。刘小姐随口说:“没有样板我怎么知道效果呢,你们应该请些模特来啊。”几位工作人员就走到一边商量了一会,然后拿出一本影集,对刘小姐说:“这样吧,这是另一位顾客拍的写真,做好了还没拿走,你先看看吧。”然后就摊开摆到刘小姐面前。 刘小姐一看那本影集,吓了一跳。 好友现身写真集 这本华丽的“写真”影集上面的全裸女子,就是刘小姐的好朋友张小姐。 刘小姐问工作人员:“你们不是说资料保密吗?这位小姐同意你们拿她做样板吗?”工作人员说:“当然同意。”刘小姐立即打电话给张小姐告知此事。 张小姐火速赶到影楼,质问工作人员为何擅自将她的写真给别人看。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地说:“我们以为你够胆拍这么开放的照片,都不介意给别人看看啦。”张小姐气得七窍生烟,和刘小姐一起愤然离去。 日前,刘小姐来信本报“今日说法”,讲述了这件事情。她说张小姐一想此事就气得要哭出来,她们都觉得不应就此罢休。刘小姐咨询:张小姐能否起诉这家影楼?她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如果影楼不“认帐”,咬定是张小姐同意展示影集,又该怎么办?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韦登律师了解此事后认为,张小姐到影楼拍摄个人写真集属个人隐私,影楼未经她同意向不特定的第三人公开其写真照片,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侵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可以以侵害他人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张小姐因为此事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可以向法院一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另外,在侵权之诉中,张小姐作为原告只需要证明侵权行为是影楼故意实施的,且证明侵权损害的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可。如果影楼“不认账”,则负有证明自己免责的举证责任。换而言之,就是影楼必须证明他们是在张小姐本人同意的情形下向第三人公开写真照片,如果不能证明,影楼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张小姐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