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女村霸被判重刑 徇私枉法者受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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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6:10 解放军报 | |
新华社哈尔滨9月26日电(记者梁书斌、黄伟)因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黑龙江省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女村霸李淑珍近日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12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刑。数名公安、检察人员也因在办理其案件时徇私枉法受到法律制裁。 为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李淑珍组织其亲属或朋友邢兆林、邢红梅、李莲臣、李勇、 1997年9月,邢兆林将蔡万林故意伤害致死后,李淑珍、邢红梅为此向司法机关出具了伪证。李还指使杨晓燕出具伪证,虚构了蔡万林被杀一案的防卫过当情节,为邢兆林逃脱法律制裁创造条件;2000年至2001年,邢兆林多次将上兴利屯农民张某强奸;2002年3月,李淑珍伙同邢兆林先后在上兴利屯3次设立赌局、充当赌头,并召集庞永林等20多人前来行赌,提供赌博工具、安排车辆接送,从中抽红,非法获得赃款3000多元。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淑珍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赌博罪,伪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邢兆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赌博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邢红梅、李莲臣、李勇、计井波、杨晓燕和孙小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3年。 在办理1997年9月邢兆林将蔡万林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过程中,阿城市公安局预审科原预审员许广波接受邢兆林之妻李淑珍的请托,收受人民币1000元后,不按要求开展工作,为李淑珍、杨晓燕创造了做伪证的机会。在证人证言出现矛盾情况下,许广波不予核实而采信对邢兆林有利的证据。在未取笔录的情况下,许广波对被害人一方的相关证人以寻衅滋事的事由予以行政拘留。 阿城市公安局预审科原科长付文彦、阿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原科长马庆禄、阿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审判员叶立军、阿城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于国斌在办理邢兆林案中均涉嫌徇私枉法。 近日,哈尔滨市中院认定许广波、付文彦、马庆禄、叶立军和于国斌均犯有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至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