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昨日举办法制讲座 地方立法不得违背行政许可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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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1:38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市人大常委会昨日举办法制讲座,特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张春生讲解《行政许可法》。常委会副主任金烈在讲座结束时说,今后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中将贯彻行政许可法精神。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大部分都涉及行政许可、收费、罚款、强制及行政程序的问题,而现在不少法规立法质量不高,就在于法规中规定的行政许可多、收费多、罚款多。 金烈说,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地方立法权限设定行政许可。对于上一级法律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根据地方实际确实需要细化的不应增设行政许可,也不增设违反上一级法律的其他条件。同时,要切实做好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备案审查工作,特别要注意政府规章所规定的临时行政许可期满一年后,如果确实需要继续施行,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列席人员,市级有关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和仲裁办干部,主城区人大法工委和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共300多人参加了讲座。 记者 朱明跃 实习生 汪智慧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