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大盗被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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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6:36 黑龙江日报 | |
张明宸刘清海徐滨本报记者芦伟坤 本报26日讯今天,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在铁路沿线多次盗窃电气化铁路电缆线的李友林破坏电力设备一案,被告人李友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李友林于今年38岁。今年2月,围绕铁路线路拾破烂过活的李友林,发现了电气 据哈尔滨铁路分局供电维修管理中心介绍,火花间隙及连接电缆等设备如遭到破坏或丢失,会对电务信号设备造成信号红光带,影响正常行车秩序;接触网锚柱限制管支持底座丢失,会发生侵线等事故。(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