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警车是常德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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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7:43 潇湘晨报 | |
本报昨日头版以《这辆警车如此交费》为题报道了“湘J0201警”的警车在途经长永高速三一收费站时,因未出示免费IC卡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了纠纷。记者昨从有关方面证实,“湘J0201警”的警车系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工作用车,警车上的男子系该局刑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李玉林等3位民警。 民警陈述事情经过 据当事民警李玉林称,9月25日上午,他们从常德市武陵公安分局出发,前往长沙县星沙镇调查一起涉枪案。当警车途经长沙县星沙收费站时,收费站工作人员并没有向他们发放IC卡,于是他们就直接开往星沙镇。当他们调查完毕经过长永高速公路三一收费站时,因无法出示IC卡,稽查人员要收取35元赔偿费,他们当即同意。 因为在收费站办公室才有收据,稽查人员罗海杰上了警车。大约开出1公里时,警车停住了,李玉林表示要给罗海杰50元,35元是IC卡赔偿费,15元让罗打的回去,但罗不愿意,并用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李玉林称,因当时办案要务在身,为免节外生枝,所以他要司机赶紧开车走。于是警车载着罗继续前行,坐在后排的罗上前抱住方向盘。为防止发生车祸,后座上的两位同志制服了他;但罗第二次又抢方向盘,后座上的同志又再次将其控制,并反扭其双手将罗按在后座上,令他不能动弹。 李玉林承认,在这一过程中肯定会有身体接触,但绝对没有殴打罗。当警车行驶至长沙华天紫东阁酒店附近时,罗要求下车,但此路段不方便停车,只好在五一大道附近停了下来并让罗下车。李玉林称,当时准备给罗50元或100元,但被罗拒绝,于是几个人凑了35元给罗。当记者问,警车右后座窗户上的三角形扶手是否系挣扎中的罗扯断时,李称没注意。 民警曾两次电话致歉 事情发生后,三一收费站负责人将情况当即向省公安厅有关部门作了通报,民警李玉林也两次打电话到收费站表示歉意。该收费站站长周全昨日上午告诉记者:“昨日下午(事发当日)5点多钟,对方打电话过来了,自称姓李,说下午自己对这事处理得太急躁了,没处理好,表示歉意。晚上7点多,又打电话过来,表示要过来慰问伤者罗海杰,但被我们婉拒了。” 双方争议焦点 A、关于IC卡。民警李玉林称,警车途经长沙县星沙收费站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发放IC卡,但到三一收费站时却要出示IC卡,民警觉得莫名其妙。关于这一点,长永高速公路管理处征费稽查科康力群科长表示,无论是收费车辆还是免费车辆,在经过收费站时必须出示由前方站发放的IC卡,驾驶员应了解这个常识。 B、关于IC卡遗失收费。收费站出示的由省物价部门签发的湘价认证字(2003.04)号评估鉴证报告书明确规定:遗失IC卡收费通行卡,需赔偿成本费30元,手续费5元。 C、关于罗海杰被打。罗海杰称,从三一收费站驶出车道后右拐不到200米就是收费站,当时他曾明白无误地要司机右拐,但民警李玉林却表示“没有听到”,所以警车向左拐了。李玉林称警车上的人没有殴打罗,但收费站方面反问,罗海杰身上的伤是从哪里来的?本报记者 袁名清 实习生 高 攀 邵晓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