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拒领“捐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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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9:4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昨天有消息称,19名山东籍花冈受难幸存者和受难者亲属22日在青岛领取了日本鹿岛公司的“赔偿金”。本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花冈诉讼首席原告、今年90岁高龄的耿谆老人,耿老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他对此事的原则一如既往:坚决反对屈辱的和解,拒绝领取有辱我中华民族尊严的所谓“捐金”! 针对一些媒体声称花冈受难幸存者和受难者亲属领取的是“赔偿金”的提法,耿谆老 耿谆老人说,别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愿意领取那笔钱,那是他们的权利,他无权干涉。但作为首席原告他如果领取了,就有辱民族的尊严和人格、国格。耿老说,他目前身体状况大不如从前,但作为花冈诉讼的首席原告,他对“花冈和解”有着永远不变的观点,要求日本鹿岛公司必须做到:一、必须把罪恶当做罪恶来认知,向受难者谢罪;二、为花冈惨案死难者盖纪念馆;三、收回已发的《声明》,不论金额多少,它必须叫做“赔偿金”以示谢罪。(记者任双玲)大河报2003-09-27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