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工程两套图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10:4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湘潭讯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南岭路正在施工建设中的一栋综合大楼,由于出现了两套不同的施工图,引发了一场至今尚未了结的官司。已经开工建设的大楼究竟是停工,还是继续建下去呢?住户:大楼侵犯相邻权 由谭家明承包新建的这栋综合大楼,紧倚通和住宅楼一单元北墙而建。一位姓唐的住户对记者说:“两楼实际间距还不到一米。通和住宅大楼的住户认为,综合大楼建成后将封 受理了这起官司后,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裁定:被告谭家明立即停止在通和住宅大楼北向8米内的建房施工,并在2003年9月14日前拆除该楼北向8米内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原状。 面对裁定结果,谭家明不服。他认为,工程施工是按照湘潭市规划局的施工图进行的。而在紧靠通和住宅大楼北墙的地方,只准备砌两层楼。现在住户的窗户最低也在第三层,根本不存在采光与通风的问题。 然而,记者在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却看到了另外一张图纸,这张图纸上可以清晰地看到,综合楼与通和住宅大楼确实有8米的间距。为什么会出现两张不同的规划图纸?究竟哪一张才是真正有效合法的呢?规划局:法院采用的图纸有效 在建中的这栋综合楼原属于湘潭市糖果厂的办公大楼,由于资金原因,湘潭市糖果厂将这处房产以161.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现在的承包人谭家明。谭家明一直认为自己是按照手中规划局的图纸进行施工的。 规划局有关人员则认为,法院采用的图纸是规划局出具的,另外的任何红线图都是无效的。至于谭家明手中的那套图纸,同样也是湘潭市规划局出具的。为什么规划局同时出具了两张不同的图纸呢?这将成为一个新的调查重点。这栋建设中的综合大楼,究竟是拆还是继续建?记者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