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审理一起人格侮辱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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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10:4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9月25日,68岁的被告人胡华林及其侄媳收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因迷信思想严重,企图通过向送葬人群泼大粪来避邪,构成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损失3000元。 胡华林是邵阳县枳木山乡枳木山村农民,从未有过劣迹,在当地堪称德高望重。今年42岁的刘晓英是胡华林的侄媳。8月12日,胡兵英去世出殡,要途经胡华林、刘晓英屋前自筹 9月12日,孝子罗兵、罗受将胡华林、刘晓英告上法院。邵阳县人民法院认为胡华林、刘晓英侮辱了他人人格和尊严,严重违反社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构成侮辱罪。分别判处胡华林、刘晓英有期徒刑一年,赔偿损失3000元。胡华林、刘晓英不服,上诉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取证,于9月25日裁定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