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计生新规定 保障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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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13: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8日电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经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提高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和优待政策,而对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也有了重大突破。 新规定指出,男方年满25周岁或者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的晚婚夫妇,婚假从原来的10天延长到15天(含法定婚假3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 新规定考虑到农村劳动力短缺的实际情况,规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农村居民年满60周岁时,可凭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人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每月领取养老金。孩子在未生育前死亡的,每人可按低保标准的50%每月领取养老金。这条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南京成为国内首个以法律形式保障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城市。(罗双江) | |